三元法院“警察節”錯時開展執行“暖冬行動”
臨近年關歲末,三元法院執行局利用被執行人返鄉之際,進一步深入貫徹省高院的“暖冬行動”部署要求,利用凌晨、晚上錯時開展統一執行行動。
1月10日凌晨6點半,當人們還在溫暖的被窩里呼呼大睡時,三元法院執行局的法警們已出發為“失信”被執行人開啟“叫醒服務”,用實際行動充分闡釋了“中國人民警察節”的意義。
4877元貨款當場履行
2021年田某向某商行購買不銹鋼,剩余4877元貨款未支付,某商行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法院并申請執行。當法警上門將被執行人田某帶回法院后,田某“心里一慌”立即履行上述貨款。
多次爽約未履行,上門執行促騰房
“你收到我院郵寄的材料為何不來法院解決?”
被執行人黃某辯稱“我有和申請人陳某協商還款的事情,他說他來找法院協商就好了,我以為法院都給我郵寄材料知道這個事情,我就不用來了。”
據悉,2017 年,被執行人黃某以做工程急需周轉資金為由向陳某借款15萬元及相關利息,支付幾個月利息后就將陳某微信、電話拉黑,導致陳某無法聯系黃某,遂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后,黃某仍未履行。陳某在2021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2022年8月,黃某未履行和解協議,陳某立即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陳某稱黃某晚上7點左右會在家,三元法院干警再次上門查找被執行人黃某當即將其帶回法院。在法官的耐心釋法下,黃某意識到相應的法律后果,簽下騰房承諾書,同意在法院拍賣房產后搬離。
為誠信的老父親點贊!
2021年,馮某因經營小吃店需要向張某借款10000余元,原承諾借款后一年還款。但到期后,馮某未按期還款,張某多次催討未果,便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馮某便玩起了“躲貓貓”,還將張某手機拉黑。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撥打馮某電話,一直無人接聽。1月10日,經申請執行人張某了解到,馮某已躲回鄉下老家過年。為了幫助當事人討回債權,執行干警立案動身,前往馮某老家。因馮某老家地區偏遠山區,執行干警一路翻山越嶺,碰到車輛無法通行的情況,只能下車步行近10公里,找到馮某老家。此時,馮某剛好外出,只剩其父親在家,馮某父親了解到兒子拖欠他人債務后不但不還而躲起來,覺得十分愧疚。馮某父親當場拿出了多年的積蓄,替馮某還清債務。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行案件15人,警車3輛,拘傳被執行人13人,執行完畢3件,達成執行和解6件,騰空或簽訂騰房承諾5處,執行到位金額154萬元。
據悉,三元法院自開展“暖冬”行動以來,加大對涉民生、涉民企案件的執行力度,將專項行動與常態化工作將結合,不定期開展查人找物專項行動,充分運用查封、扣押、拍賣、拘傳等執行措施,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債務,共執結各類案件680件,執行到位金額3600余萬元,拍賣成交房產、車輛、機器設備等24個,拘傳被執行人1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