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還拉黑好友拒履行,夜間執行耐心釋法促履行
1月10日晚8點,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上門找到被執行人黃某,一起拖了五年未還款的民間借貸案終于出現轉機。
2017 年,被執行人黃某以做工程急需周轉資金為由向陳某借款15 萬元及相應利息,支付幾個月利息后就將陳某微信、電話拉黑,無法聯系,遂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后,黃某仍未履行。陳某在2021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黃某承諾在 2022年7月前償還申請執行人陳某本金及利息,申請人陳某同意暫不處置被執行人在石獅市的房產,但要求法院先查封黃某名下房產,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022年8月,黃某并未履行和解協議,陳某立即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要求處置黃某名下房產。在執行過程中,法院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向被執行人黃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執行裁定書等材料,上述執行材料黃某均已簽收。執行法官多次打電話要求黃某到庭申報財產,黃某置之不理,執行干警多次上門查找黃某亦未果。
經向申請人陳某了解,被執行人黃某晚上7點左右會在家。1月10 日晚上8點,三元法院執行局干警再次上門查找被執行人黃某,發現其在家后當即將其帶回法院。在法官的耐心釋法下,黃某意識到自己借款久拖未還的法律后果,簽下騰房承諾書,同意在法院拍賣房產后搬離。